新手上路
- 主题
- 3
- 回帖
- 0
- 精华
- 0
- 积分
- 28
- 爱豆
- 25 个
- 性别
- 保密
- 注册时间
- 2018-2-16
- 最后登录
- 2018-2-16
|
2017年5月12日,两渔户4名刑事罪犯在长江禁渔期、禁渔区持久不法高压电打鱼一案。从2017年8月11日公然审判,因罪犯当庭供诉满是假话,审判长没法一般判决,只能一句“择日宣判”告一段落。
至今,已曩昔两个月十五天,“择在何日”?
4名罪犯至今清闲法外,难道真如罪犯自己所说:花了大几十万、层层有人、不会放过告发人......
难道他们用不法电捕的鱼尸鱼骨、沾满鱼儿鲜血的违法犯罪所获,处处铺路找门,在镇江这片全国真能成为法外之人?继而成为法上之人?!难道我大镇江的公检法真何如不外罪犯们的小小钞票吗?!
如此,本人誓将捡得的残生一搏:不见公道判决,誓不罢休。
(当天究竟、经过在此:http://bbs.my0511.com/f152b-t6477350z-1-1#pid99833692)
回帖保举(以下内容由版主保举阅读并不代表楼主概念)
京口法院讲话人 于 2017-10-27 11:15 颁发
检察完整内容
楼主你好:
经查,文某某等三人犯不法捕捞水产物罪一案,本院已于2017年9月12日审结。该案案号为(2017)苏1102刑初169号。该案刑事判决书已公然,可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停止查询。链接为:
感激你对法院工作的关心!
镇江市京口区群众法院
2017年10月27日
|
小编TIPS:记得点击下方的二维码下载APP,并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