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日前,一驾驶人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却谎称是吃了“啤酒鸭”。 19日晚9时许,湖北咸宁市人刘某驾驶一辆苏州号牌轿车,途经丹徒九西岳南路时,被在此执勤的丹徒交警大队民警就地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刘某说,晚饭是和同车的朋友在饭馆吃的,其间并未饮酒。但为何会被检测出体内有酒精含量?刘某告诉民警,是自己吃饭时食用了一道“啤酒鸭”的菜酿成的。 据悉,吃了某些食品后立即停止酒精检测会测出有酒精含量,但刘某从饭馆出来,到检查点最少经过了10多分钟,若仅是吃了“啤酒鸭”,此时该当已经检测不出来。 后经民警进一步伐查,刘某终究认可了当晚和朋友各喝了一瓶啤酒,并接管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惩罚。 民警提醒:广大机驾职员该当服膺“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同时,对酒驾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邓欢 管正俊 曹海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