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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交通差人支队公布
关于深化文化建立
增强郊区灵活车停放治理的通告
灵活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并公布了16条“严管街”,违法停放灵活车的
依照违反禁令标志、禁令标线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10月10日起履行!
为进一步增强郊区门路交通平安治理工作,深化文化城市建立,标准停车治理,提升门路通行才能,改良城市交通面孔,保障门路交通平安、有序、通顺,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门路交通平安法》《灵活车驾驶证申领和利用规定》《江苏省门路交通平安条例》等法令律例,现就增强郊区灵活车停放治理通告以下:
一、灵活车驾驶人该当自觉遵照门路交通平安法令律例的规定,在指定地址停放灵活车。
二、灵活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在以下设有制止停车标志、标线的会莲庵街等路段违法停放灵活车的,依照违反禁令标志、制止标线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1. 会莲庵街(成功路—电力路);
2. 西府街(斜桥街—双井路);
3. 楚桥路(学府路—严家桥〈含桥面〉);
4. 花山路(梦溪路—古城路);
5. 桓王路(学府路—纬八路);
6. 登云山路(黄山北路—太古山路);
7. 润州山路(登云山路—中山西路);
8. 黄山北路(黄山西路—宝盖路);
9. 浮图路(宝盖路—长江路);
10. 运粮河路(润州路—桃西路);
11. 润州路(镇扬汽渡口—长江路);
12. 戴家门路(G346—龙门港路);
13. 友谊路(金润大道—五州山路);
14. 站前路(枣林路—檀山路);
15. 平安街(枣林路—友谊路);
16. 镇江火车站北广场。
四、本通告自2019年10月10日起实施。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差人支队
2019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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