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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群众政府
关于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
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改良我市空气情况质量,有用削减灵活车尾气净化,保群众大众身心健康,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大气净化防治法》《中华群众共和国门路交通平安法》和《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计划》等,连系我市门路交通流量和灵活车净化物非放现实青况市政府决走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采纳限制通行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以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即排放标准力国三标准和低于国三标准以案油作为动力的客车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警车、消防车、教护车、军车和政府实过渡期管的专项作业车除外。
二、限制通行范围。以润州路(镇扬汽渡一朱方路口)、朱方路(润州路口一团山路口)、团山路(朱方路口一润兴路口)、润兴路(团山路口一金润大门路ロ)、金润大道(润兴路口一镇荣公路口)、镇荣公路(金润大门路一官塘桥路口)、官塘桥路(镇荣公路口一谷阳路口)、谷阳路(官塘桥路口一纬七路ロ)、纬七路(谷阳路口一聪明大门路ロ)、聪明大道(经七路口一学府路口)、学府路(聪明大门路口一禹山路口)、禹山路(学府路ロ一谷阳路口)以及江岸线围成的闭合地区内一切门路。
三、限制通行时候 :全天24小时。
四、对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根据相关法令律例予以惩罚。
五、各市(区)可以参照本通密告布本区减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往法车通行治理计划。
六、本通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镇江市群众政府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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