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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国家教育部网站公布提醒
校外培训机构
不得违规提早预收培训费
近期,少数面向中小门生的线下社会培训机构提早收取春季甚至更长期间的培训费,有的线上培训超期收取培训费,违反了培训机构免费治理的有关政策,加重了大众的经济负担。为此,教育部提醒以下:
一、提醒各面向中小门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酷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标准校外培训机组成长的定见》(国办发〔2018〕80号)的相关规定,免费时段与讲授放置应调和分歧,不得一次性收取、或经过拆分条约等形式变相收取时候跨度跨越3个月的用度。培训费一般应于邻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早收取。
二、提醒广大门生家长,要建立正确的教育看法和成才看法,领会国家关于校外培训治理的相关政策,理性为孩子挑选课后进修方式和内容。提早交费有风险,退费有难处,家长放置门生加入校外培训要认真阅读、充实了解培训条约文本内容,不要超期超前交费,保存好条约文本和交费发票,依法保护本身权益。
三、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分,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摆设和要求,增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结合相关部分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校外培训市场次序。
来历:国家教育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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