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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新区门路交通平安治理工作,深化文化城市建立,标准停车治理,提升门路通行才能,改良城市交通面孔,保障门路交通平安、有序、通顺,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门路交通平安法》、《灵活车驾驶证申领和利用规定》、《江苏省门路交通平安条例》等法令律例,现就增强新区灵活车停放治理通告以下:
01、灵活车驾驶人该当自觉遵照门路交通平安法令律例的规定,在指定地址停放灵活车。
02、灵活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03、在以下设有制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违法停放灵活车的,依照违反禁令标志、制止标线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1.吉祥街(赵声路口至通港路口)
2.新禧路(东丰路口至通港路口)
3.扬子江路(银山北路口至港中路口)
4.宏成路(口岸路口至港中路口)
5.口岸路(临江东路口至兴港西路口)
6.经八路(纬六路口至丁卯桥路口)
7.经三路(纬三路口至纬一路口)
8.纬三路(经五路口至谷阳路口)
9.四平山路(绿蒲路口至经七路口)
10. 秋实路(四平山路口至春晖路口)
11. 北角路(观塘路口至瑞城路口)
12. 平昌路(五峰山路口至横山路口)
13. 厚角路(平昌路口至瑞城路口)
14. 瑞城路(五峰山路口至厚角路口)
04、本通告自2020年7月25日起实施。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差人支队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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