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禁钓!镇江警方沿江疏导钓鱼人

[复制链接]
yht

赞助会员

主题
0
回帖
0
精华
0
积分
2
爱豆
0 个
性别
保密
注册时间
2014-9-28
最后登录
2014-9-28
发表于 2020-9-30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曹昌远 记者 曹德伟)为实在庇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本,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畔流江苏段水域禁捕的通告》,从 2020 年 7 月 22 日起,长江畔流江苏段水域(各入江河流口上溯 1 千米向长江一侧水域:在 1 千米范围内的有闸的以闸为界,无闸的以河流两岸 1 千米毗连线为界)实施禁捕,在上述规定的禁捕范围内制止垂钓。克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民警对在长江边垂钓职员停止了疏导和分散。

此处禁钓!镇江警方沿江疏导钓鱼人-1.jpg

△民警在现场劝离垂钓人

经长航公安镇江分局信息研判中心监控视频分析研判和民警实地访问,发现在镇江丹徒姚大圩长江边岸堤上,每晚都有很多市民到此垂钓,有的钓友还会垂钓至清晨四五点左右才分开。克日,长航公安民警结合镇江市渔政法律工作职员到达镇江丹徒姚大圩长江岸堤时,公然发现有多名垂钓者在此垂钓,民警就地要求钓友停止了垂钓,并对垂钓职员停止了法令常识宣讲,警告长江畔流江苏段制止垂钓。事后,渔政法律职员对垂钓职员停止了挂号,期待进一步处置。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遵照禁捕和禁钓规定,庇护长江生态情况。对不遵照规定确当事人,依照《江苏省渔业治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制止垂钓的地区垂钓的,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利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用具垂钓,大概销售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用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利用可视化装备大概操纵船、艇、筏、浮具等帮助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用具、可视化装备,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警方供图)

小编TIPS:记得点击下方的二维码下载APP,并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哟

扫描下载APP

快拿出手机扫一扫吧!

扫描关注公众号

快拿出手机扫一扫吧!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