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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晚,犯罪怀疑人陈某和几个朋友在镇江郊区庄泉路某饭馆门口高声呼喊代驾,被马路劈面预备吃夜消的邹某等4人误听成脏话,因而邹某等人过来理论,双方发生了抵触,紊乱中陈某拿啤酒瓶打伤了邹某的脸和头,形成了重伤。
承办检察官在案件检查进程中发现,犯罪怀疑人陈某虽已组成故意危险罪,但到案后可以照实供述犯罪究竟,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后,自动到医院探望邹某,垫付医药费,有思过悔罪的表示。被害人邹某也体谅了陈某。终极,犯罪怀疑人陈某、被害人邹某签订了刑事息争协议书。
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实时召开陈某故意危险案拟不起诉公然听证会,约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作为听证职员加入。在听取各方陈说后,听证员停止了有针对性的提问,案件承办人从法令层面停止了专业解答。听证职员也从分歧角度阐释自己对案件的看法,经过认真评议,终极构成了评议定见。润州区检察院检委会按照已经查明的案件究竟和证据,重点参考听证评议定见,依法对犯罪怀疑人陈某作出不起诉决议。
“明天我过了一个特此外生日。感激检察院在我28岁生日此日举行公然听证会,让我学法懂法,终生难忘!不起诉决议,让我的工作、生活,出格是对家人孩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正是这点让我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收到不起诉决议书后,犯罪怀疑人陈某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感激道。
陈某涉嫌故意危险案是润州区检察院启动刑事息争平台后调解成功的第一路案件,经过刑事息争、公然听证、检委会专题研讨会商三步走,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结果,表现了该院积极化解民事胶葛,修复社会冲突,保护案件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并自动接管社会各界监视,充实发挥检察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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