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镇江3起醉酒驾驶案被告人同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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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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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是无数惨重经验敲出的警钟。为进一步进步公众对危险驾驶风险性的熟悉,有用提升惩办危险驾驶罪的震慑力,11月24日,镇江丹徒区法院审理、宣判了三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三名被告人同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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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丹徒法院经审理查明,三起案件,均因被告人醉酒驾驶激发。其中,被告人陶某为帮助朋友处理胶葛醉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往某派出所行驶,在派出所院内被民警就地查获。经判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5毫克/100毫升。

被告人陈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某路段与未成年人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变乱,致徐某受伤、两车受损,后他人报警。经判定,被告人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0毫克/1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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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人刘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某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判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6毫克/100毫升。

庭审现场,按照三被告人犯罪的究竟、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风险水平,依拍照关法令规定,法院判决:

被告人陶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惩罚金群众币一千元;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惩罚金群众币二千元;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惩罚金群众币二千元。

随后,法院举行了危险驾驶罪审理情况消息公布会,向社会传递近三年来区法院危险驾驶罪案件审理的根基情况和显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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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相关负责人暗示,接下来丹徒法院将针对今朝危险驾驶案件的特点和现状,充实操纵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经过构造驾驶职员旁听案件庭审、巡回审判等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围绕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展开专题调研,提出实在可行的办法和倡议,为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分供给决议参考,让“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看法真正不得民气,从底子上停止危险驾驶犯罪的多发态势,为群众大众营建一个平安、稳定的交通情况。

编辑:李远芳

兼顾: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

来历: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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