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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5日讯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镇江银保监分局行政惩罚信息公然表(镇银保监罚决字〔2020〕13号),镇江润州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存款“三查”及贷后治理不尽责、存款资金被挪用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镇江监管分局对其罚款70万元,行政惩罚根据为《中华群众共和国银行业监视治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材料显现,镇江润州长江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为武汉农村贸易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
《中华群众共和国银行业监视治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视治理机构责令更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出格严重大概过期不更正的,可以责令破产整理大概撤消其经营答应证;组成犯罪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一)未经任职资历检查录用董事、高级治理职员的;
(二)拒绝大概障碍非现场监管大概现场检查的;
(三)供给子虚的大概隐瞒重要究竟的报表、报告等文件、材料的;
(四)未依照规定停止信息表露的;
(五)严重违反谨慎经营法则的;
(六)拒绝履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办法的。
以下为全文:
本文源自中国经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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