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期限撤除河流内捕捞网具,涉渔三无船舶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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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8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扬子晚报网7月7日讯(记者 万凌云) 按照《镇江市“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法律行动计划》要求,为严厉冲击本地水域不法捕捞行为,果断停止本地水域操纵布设地笼、网簖等违规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停止不法捕捞现象,进一步增强句容市河流渔业相关活动治理,保护水域生态情况,保障河风行洪平安畅达,根据相关法令律例,句容市农业农村局公布相关通告。

在该局7月5日公布的通告中称,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治理条例》《江苏省河流治理条例》及省市有关河长制治理工作要求,未经捕捞答应,均不得在句容市河流内处置捕捞相关活动。凡在句容市河流内私行设备的捕捞网具必须予以全数撤除,涉渔三无船舶予以没收。

通告要求,相关当事人该当于2024年7月20日前自行清算撤除,过期不自行撤除网具、发出渔船的,由相关法律部分强迫撤除,并依照《中华群众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利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本方式停止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停止捕捞的,大概利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式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停止捕捞大概渔获物中幼鱼跨越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撤消捕捞答应证;情节出格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组成犯罪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中华群众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未依法获得捕捞答应证私行停止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等法令律例停止惩罚。

此外,捕捞网具和渔船的一切人,该当积极配合相关部分隔展清算整治工作。对障碍国家机关工作职员依法履行公务的,由相关部分依法予以行政惩罚;组成犯罪的,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再者,本通告所称河流,包括:句容本市行政地区内的野生水道、河流沟汊等;本通告所称捕捞网具,包括:在河流内设备的渔簖、网箱、地笼网、丝网、板罾网等;本通告所称涉渔三无船舶,为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而处置渔业活动的船舶。

通告还公布了告发电话:0511-87302616(句容市渔政监视大队)。

校订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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