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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历:江苏省检察院_要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摆设要求,克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与镇江市税务局稽察局会签《合规检查刑事、行政跟尾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健全企业涉税案件行刑双向跟尾、合规互认等机制,构成涉税合规全流程治理协力。
对于启动合规工作的企业涉税案件,《备忘录》要求检察机关该当向税务机关实时传递案件情况,明白涉案企业能否已补缴税款。税务机关该当实时核对涉案企业补缴税款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向检察机关传递。对于已退出涉案税款且被公安机关扣押的,检察机关该当向公安机关提出处置倡议,并将处置成果抄送税务机关。
在合规考查进程中,涉案企业自愿接管行政惩罚且对行政惩罚品种、金额无异议的,检察机关该当实时移送税务机关,同时听取税务机关定见并记录在案。税务机关该当要求企业负责人签订《接管行政惩罚定见书》并补缴税款,将相关文书材料向检察机关反应,检察机关据此作为适用合规不起诉或其他刑事宽缓化处置的重要考量身分。
此次会签的《备忘录》还规定,税务机关对经过合规考查验收的企业及相关义务职员行政惩罚时,该当将合规有用整改情况作为从宽惩罚的考量身分,并按拍照关律例在行政惩罚裁量基准范围内,公道削减行政惩罚金额,有用减轻企业纠错本钱,实现“保税收”与“保企业”不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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