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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价再贵不如人贵,决不能让人屈就于狗 比来几年,养狗众多,随之而来的是狗灾接连不竭,干扰着人们的一般生活。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消息,狗在路上乱跑乱蹿,形成交通变乱,不是狗被车轧死,就是车辆失事,甚至车毁人亡。这时辰,狗仆人再也不会出头,闯祸的狗也没有人认领了。
狗被轧死了,狗仆人立即气势汹汹地跳了出来,车辆驾驶员面临不可一世的狗仆人,立即没有好日子过了,高额补偿自不必说,车主还要做死去了狗的“孝子贤孙”。那死去的狗崇高得很哩!在狗的眼前,人变得一文不值了。
我们还经常看到狗咬人的消息,人被狗咬伤了甚至咬死了,狗仆人也人面不知何处去了,受害者没法维权。偶然辰,狗咬人了,被咬的报酬了不被狗继续危险,被迫驱逐咬人的狗,狗仆人却不答应了,用粗鲁的方式看待被狗咬的人。他们甚至蛮不讲理说出人不如狗的混帐话来,对被咬的人大打脱手。
狗仆人如此蛮横,甚至令我们张口结舌。
养狗,我们不否决,好狗确切是人类的好朋友,人类确切也要尊重好狗的生命和所谓的狗权。
可是,狗价再贵,也没有人的生命和庄严重要,人的生命和庄严是第一位的,是至高无尚的。任何动物和物资,也没有人重要。所以,养狗者必须将人放在高贵的职位上,必须依法依规养狗,不能让狗干扰人类的一般生活,不能让所谓狗权褫夺人权,更不答应让狗褫夺人的生命。
狗患,该治一治了!
我们的法律部分,在处置狗与人、狗与车辆之间的胶葛时,必须首先斟酌的是人的存在、人的庄严、人的生命,切不成和稀泥让人屈就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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