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轨要求仳离得逞 杀戮3后代被履行死刑社会万象信息时报 2015-09-12 04:35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汪次安)昨日,韶关市中院根据最高群众法院的履行号令,对故意杀戮亲生一儿二女的罪犯冯秀娟履行了死刑。 韶关中院向媒体传递称,2013年7月起头,罪犯冯秀娟联系上初恋男友廖某并经常发素性关系,被其丈夫发现后,其便要求与丈夫仳离,其丈夫分歧意而夫妻间发生冲突。 同年10月21日晚,其和丈夫打骂后,便发生带着小孩一路自杀的动机,让丈夫也疾苦一辈子。越日上午,其在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江畔市场采办了10瓶灭鼠药。当日晚饭后,其照顾预备好的鼠药和两把小刀,带着3个后代(长女殁年8岁、次女殁年5岁、子殁年4岁)去到韶钢西区某酒店,欲在该酒店留宿,因未带身份证被拒绝入住。 以后,冯秀娟带着3个后代搭乘一辆摩托车去到韶钢松山下水库。在水库北堤草丛中坐下后,前后将熟睡中的次女和儿子放入水库中,再返回草丛,将灭鼠药用一次性塑料杯给长女喝下,待昏迷后又用绳索将其勒死,然后自己也喝下鼠药并用小刀割腕自杀。 23日14时许,当地大众在松山下水库发现昏迷不醒的冯秀娟及3个小孩的尸身,并将冯秀娟送往医院急救。经法医判定,冯秀娟的次女和儿子系生前入水溺亡,长女系被他人利用绳索勒颈致机械性梗塞灭亡。 韶关中院一审判决以为,冯秀娟故意不法褫夺他人生命,致3人灭亡,其行为已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动机卑劣,作案手段极为残暴,人身危险性极大,酿成的结果极为严重,依法应予重办。据此,该院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目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褫夺政治权利毕生。 2014年12月9日,广东省高院经复核保持韶关中院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群众法院核准。日前,最高群众法院核准广东省高院保持一审对罪犯冯秀娟的判决,并向韶关市中院下达对罪犯冯秀娟履行死刑的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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