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问:办事型政府是为群众办事还是耍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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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一、参保工具
  1、按照镇政发〔2017〕37号、镇人社发〔2017〕186号文件的规定,未加入郊区统账连系根基医疗保险的、具有郊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丹徒新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2、持有一年以上本市姑且居住证、未在其户籍地打点医疗保险的外来非从业职员。


二、缴费标准

  1、本市郊区户籍居民的小我年缴费标准为210元;

  2、本市郊区户籍年龄在女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男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小我缴费减半,小我年缴费标准为105元,小我交纳的其他部分由政府财政补助;

3、本市郊区户籍年满70周岁的居民,小我交纳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小我不需缴费。

4、合适(镇政办[2017]187号)文件规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及成员、特困供养职员、在乡精简老职工、窘境儿童、重点优抚工具、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六类社会医疗救济工具,加入郊区居民医疗保险小我所需交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济资金交纳。

5、持有本市姑且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外来非从业职员小我缴费标准为710元。


留意事项:

1、免费标准由本来的160元变更加210元。


2、外籍户口必须持有本市姑且居住证一年以上。

正文:外籍户口指京口、润州、新区、丹徒之外的。


3、新生儿和退伍兵士须在诞生或退伍6个月内到所属社保中心打点挂号和缴费手续。


4、根基医疗保险应持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未持续缴费形成根基医疗保险关系停保或中断参保的,再次挂号续保,须补缴中断参保时代的医疗保险费,自打点续保缴费手续之日起享用医疗保险报酬。补缴用度为710一年。


5、普通门诊兼顾。城乡居民根基医疗保险实行普通门诊下层首诊制度,参保职员在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办事机构(包括中心及其部属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用度,城乡居民根基医疗保险基金付出50%(由本来的40%上升至50%)。


6、持有本市姑且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外来非从业职员小我缴费标准为710元。(外籍户口不区分50/60职员,缴费标准都是710元)


出格提醒
今年银行暂不代扣!!!续保仍需照顾户口薄、身份证、社保卡及相关证件到户口地点地的居委会(社区、村)挂号打点。

我要问
之前,政府要求居民换卡银行代扣,已有很多居民换了卡并和银行签了代扣协议,卡也激活了,钱也交了。现在忽然一纸公文暂不代扣,为什么?难道要老百姓再到银行把钱取出来再到村社区居委会交钱?为群众办事是这样的吗?百姓是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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