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祁阳县公安局相关工作职员向彭湃消息传递此事称,8月26日18时40分许,祁阳县城浯溪大桥右侧(祁阳县委党校旁)行人通道发生狼狗攻击行人事务。受害人曾密斯(50岁)被两只狼狗咬伤,今朝正在湖南中医大学第一从属医院接管救治。 现已查明,事发当天,胡某骑着一台摩托车带着“豹子”和“雄霸”到浯溪桥下的河里洗澡(其中“雄霸”用铁链套着,洗完澡后又取掉了)。返回途中碰到骑电动车的曾密斯,继而发生攻击事务。见狗攻击曾密斯,胡某高声呼喊制止,无法两只狗都没套狗链,底子不听仆人使唤。见势不妙,胡某一时慌了神,便骑着摩托车跑了。 9月6日,祁阳县公安局经细致致的观察取证,将涉嫌以危险方式风险公共平安的怀疑人胡某(男,30岁,祁阳县龙山街道处事处百花村人)刑事拘留。胡某对烈犬未尽到圈养义务形成他人受伤,成为祁阳县是以被刑拘的第一人。 今朝,攻击受害人曾密斯的“豹子”和“雄霸”两只狼狗已被捕杀掉,案件还在进一步打点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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