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我公司员工**因工伤到第一群众医院口腔科就诊,主治医生CT明知伤者是工伤,仍极力倾销立即种牙,一颗牙少则柒捌仟、多则壹贰万元(我公司伴随职员已奉告要走工伤申报流程,而工伤流程明白规定装牙必须待工伤认定答应后才可装),还说壹贰万元若何若何的好!我不知贵院医生出于什么目标会这么做?现在企业可以保存下来已是不易,企业也按规定为职工交纳了医保、工伤保险,假如医保、工伤保险不能起医疗和保险感化,那企业交医保和工伤保险还成心义吗?! 6月28日上午,**继续到口腔科就诊(戴牙箍项目),医生又极力保举贰仟多、叁仟多,我们与其联系,频频奉告医生患者是要走工伤报销流程的,应按医保、工伤规定项目要求治疗!可是医生却义正词严的说:“你们治疗就诊,不治拉倒,假如差池患者奉告就是对患者不负义务!” 7月5日上午,我们到一人医务处赞扬,岂料,贵处人W科长(不知台甫)的回答与医生的话如同一辙! 我们就不大白了:难道第一群众医院是私立医院?对患者想治就诊,不想治就不治,谁赋予你们的权利?难道按医保、工伤保险治疗就是对患者不负责?难道镇江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相关治疗规定仅是忽悠百姓的?难道市政府核准医保、工伤相关法则规定也是对患者不负义务的? 医者,应德为先,而不是利在先!对于如此损失医德、忽悠患者的行为,真是使人非常生气,也请镇江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可以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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