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郊区上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2017-06-23 00:57
金山网讯记者昨日得悉,市人社局、财政局日前结合发文,2017年度郊区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调剂,由每人每年425元进步到470元(含在校门生),每人每年增加了45元,小我缴费标准稳定。 据领会,2017年郊区居民根基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小我160元(在校门生80元)的缴费标准稳定,没有增加小我缴费负担。2017年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85元进步到了630元。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近年来不竭完善,财政补助逐年增加,报酬水平稳步进步,为城乡居民供给了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据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工作职员先容,在普惠式财政补助的根本上,我市对本市户籍老年居民和困难职员参保的小我缴费赐与减免,减免部分由政府财政资金补足。其中,“5060”(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非职工居民加入居民医保的,小我缴费减免一半即80元,其他80元由政府财政资金补足。年满70周岁以上且自2004年起持续参保老年非职工居民和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医疗救济工具参保的,小我缴费部分全数减免。(袁媛 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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