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日,一则“校门口有人开小车,拿100元感激费,让孩子上车领路”的消息在微信群上传播,网传消息还提到,有人在平阳县萧江镇大润发超市旁边也碰到这类情况。温州网警协同平阳警方核实,该“消息”为谎言,该地也未发生类似警情。

同时,经过收集搜索发现,类似谎言此前已在全国多地出现过,输入关键词“100元请小门生领路”能出现数万多条搜索成果,差不多的信息在杭州、广州、深圳、珠海等地都出现过,此次只是换了地方称号又传布分散,属于典型的“旧谣新炒”。 在传播的版本中,只是地址称号分歧,内容都分歧,而传言触及的各地警方均已辟谣。
  这段话就是一个“全国通用版”的假消息,网上满是对此类消息的辟谣!




温州网警随后对此展开工作,查明公布该子虚信息的网民实在身份为王某某(女,37岁,萧江镇人)。5月7日19时,平阳警方将王某某传唤到案,王某某对公布未经核实子虚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
现王某某因虚拟究竟侵扰公共次序被平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温小巡普法讲座 收集空间是公共空间,收集社会一样也是法治社会。收集交际平台具有快速的传布性,请不要随意转发不经确认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散步子虚信息,捏造究竟离间他人。对故意编造、传布谎言、捏造究竟离间他人、侵扰社会公共次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信谣,不辟谣,不传谣。 法令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治安治理惩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大概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谎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大概以其他方式故意侵扰公共次序的; (二)投放子虚的爆炸性、迫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资大概沾抱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资侵扰公共次序的; (三)扬言实施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资侵扰公共次序的。 《中华群众共和国治安治理惩罚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捏造究竟离间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大概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群众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第二款:编造子虚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收集大概其他媒体上传布,大概明知是上述子虚信息,故意在信息收集大概其他媒体上传布,严重侵扰社会次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大概管束;形成严重结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转自温州网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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