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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当丹阳司徒镇的姚师长将几只野活泼物交到了警方和农委工作职员手中时,他终究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这究竟是怎样回事呢?15日下午,丹阳110批示中心接到一路报警,报警人称自己在云南旅游时买了一些野活泼物带回了丹阳,现在不晓得该怎样处置。据领会,买下这些野活泼物的是姚师长,2月10日他在云南自驾游时,在一个农贸市场里看到一位男人手提两个用红色布包裹着的笼子在叫卖,男人询问姚师长吃不吃,可以现场杀,看到这些不幸的小动物,姚先活泼了怜悯之心,因而他花钱从男人手中买下了这些小动物,预备在当地放生。但这时,这名男人告诉姚师长,“即使你放了,过两天它们还是会回到我手上”。姚师长于心不忍,在和同业的朋友商量后,将这些野活泼物带回了丹阳,预备找地方收留或放生。姚师长和朋友回到丹阳后,在网上一查,本来他买下的都是国家庇护动物,姚师长一会儿就急了,立马报警乞助。随后,丹阳农委相关工作职员也到达现场,经确认,姚师长带返来的这些动物里,两只是国家一级庇护动物蜂猴,一只是国家二级庇护动物隼。随后,他们对这些动物停止了救济,将蜂猴送往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野活泼物救济中心,将隼送往镇江野活泼物救济中心,给它们供给平安的栖息情况。警方和农委工作职员在完成对这些野活泼物的救济后,也对姚师长停止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刑法》规定,不法收买、运输、出售国家重点庇护的珍贵、濒危野活泼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概拘役,并惩罚金。只要获得《国家重点庇护野活泼物驯养滋生答应证》及《国家重点庇护动物经营答应证》的职员才有资历采办、运输国家重点庇护野活泼物。姚师长的做法虽然出于好心,但已涉嫌违法,假如此后再碰到这样的情况,应立即与当地警方联系,万万不成擅自采办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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