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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日,镇江丹阳市群众检察院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刘某等16人跨地区毒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等16人别离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一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几千元至五十五万不等罚金,被告人钱某等5人另被判付出补偿金567万元,同时在媒体公然赔礼道歉。
经检查查明,2017年5月至同年10月,被告人刘某等11人前后流窜到南京溧水、镇江丹阳、丹徒、句容以及常州金坛等地。时代,经过弩射毒针、扔毒丸等手段,偷盗大量家犬,并卖到被告人钱某、孙某设在镇江句容和润州区的收买点。
钱某、孙某对毒狗停止简单加工后,经过大巴带货等方式,卖给安徽滁州做狗肉买卖的徐某、戴某夫妻和徐州做卤肉买卖的房某,共8万多斤。徐某、戴某收买后,绝大部分间接被拉到淮北青龙集等市场卖掉,卖不掉的停止腌制后再卖到饭馆。被告人房某加工卤制成熟食在菜市场熟食店公然销售,前后一年时候内,3人的销售金额达50多万元。
此次,丹阳市检察院除了依法对刘某等16人提起公诉外,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处钱某、孙某娟和徐某喜、戴某佳耦、房某兰在各自侵权范围内付出毒狗肉销售金额10倍的补偿金,总计567万元。同时要求在全国性媒体上公然赔礼道歉,这也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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