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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句容郊区的长江路与福地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路电动车与出租车相撞交通变乱。一位句容当地中年男人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闯红灯经过路口时,被一辆一般左转弯行驶的出租车撞倒,致两车受损,幸亏电动车驾驶人只受点皮外伤。28日,警方暗示,电动车驾驶人不但要被惩罚,还有承当变乱的全责。
6月25日下午2时37分许,接警后,句容交警大队变乱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事发路口处置。
经观察,涉事电动车为小型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石某,男,今年54岁,句容市华阳镇人。出租车为苏LK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孔某。
因涉嫌酒驾,民警现场对电动车驾驶人石某停止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成果为115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
民警经现场领会,并调取了路口监控,复原了事发全进程。
因该路口正在停止地铁施工,门路南北有围挡,视野受阻。事发时,石某醉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沿福地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发路口时,疏忽路口红灯,径直闯红灯经过路口时,被沿长江路由南向北行驶、孔某驾驶的苏LK号牌出租车撞倒。石某颠仆在出租车的引擎盖上,幸亏只是受点皮外伤。
民警按照观察,认定电动车驾驶人石某承当变乱的全数义务,出租车驾驶人孔某不承当变乱义务。为此,石某不但要忍受皮肉之苦,还要补偿出租车维修用度1200元;同时,民警还对石某醉酒驾驶和闯红灯两项违法行为依法赐与惩罚。
在此,句容交警提醒广大交通介入者,不要以为电动车是非灵活车,就肆意酒驾、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一旦发生交通变乱,受害的只能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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