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屋子赠给了“保姆”,“保姆”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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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到晚年最幸运的应当是老有所依,但有这么一位老人,不单无依无靠,连仅剩的一套屋子都不再属于自己了。这位老人就是林婆婆,80岁的高龄本该享耄耋之乐,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小屋子,但现在这套屋子的仆人已经被换成了他人。本来,林婆婆没有老伴儿,膝下也并无后代,一向没人照顾,几年前,机遇偶合之下熟悉了张密斯,见林婆婆无依无靠便许诺会照顾她生活起居。林婆婆:两母女带着我去公证处,能有人照顾我,那爽性把屋子给她,归正一小我留着也没用。答应照顾我之类的,成果底子没有这回事。为了骗我她在这里住过,骗到了以后就搬走了。林婆婆说,那时并没多想,只想着能有人照顾她就行了,因而就签了一份赠与协议,签完协议以后对方就再没有任何付诸许诺的行动了,现在这套屋子已经是归张密斯的女儿陈蜜斯一切,而她虽然现在还能住在这里,但也随时有能够被赶走,四周的邻人对林婆婆的遭受都暗示非常怜悯,平常城市经常帮助照顾。“林婆婆朋友 黄密斯:就算是劈面的马婆婆,光看到的就跌倒了三次,就在客厅。所以林婆婆的门是不关的,由于她那时一小我住,街坊也好、居委放哨也好,看到了城市进来帮她,可是陈然他们一家就住在楼上,有一次我们两公婆经过碰到她,为什么林婆婆在里面跌倒了,你们不进来帮她,(她就说)林婆婆骂人,不管她。那末针对林婆婆和街坊的说法,记者联系到衡宇一切人陈蜜斯,尝试进一步伐查工作原委,但对方态度非常悲观。张密斯女儿 陈蜜斯:我现在不方便,不接管采访,再会。律师概念:由于这是一份附条件的赠与条约,所以从法令上来说,老人是有权利去要求其继续实行照顾和供养的义务,假定其确切未实行照顾和供养义务,双方面违约,依照法令老人也是有权消除条约、返还衡宇的。假如老人碰到这类题目,有证据的话,可以向群众法院起诉,要求其继续实行义务或消除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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