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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出租车乘客实行实名挂号的通告
广大乘客朋友们:
为尽力增强疫情防控,有用切断病毒传布路子,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传染肺炎疫情防控批示部交通管控组相关要求,自2020年2月7日0时起,一切乘客乘坐出租汽车时必须实名挂号身份信息。拒不挂号者,驾驶员可依规拒载。
乘坐出租车时,请您经过扫描车内二维码或手工填表方式,挂号您与同业职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所搭车号、能否到过疫区等信息,挂号完成后请自意向驾驶员出示挂号完成页面或提交挂号表格。
乘坐出租汽车时,请您自动佩戴口罩,如发现驾驶员营运中未佩戴口罩,您可拒付车资。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材健康和生命平安,请您照实挂号相关信息,不照实挂号的,将承当是以发生的法令义务。我们将对您的小我信息严酷保密。希望获得您的了解和支持,感激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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