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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时代扬中交通管控卡口车辆通行须知
为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时代对卡口车辆的通行管控,进步查控效力,避免交通拥堵,保障交通次序,按照下级精神,连系扬中现实,特制定《疫情防控时代扬中交通管控卡口车辆通行须知》,具体以下:




1.防疫批示车、救护车、消防车、防疫物资运输车、武装押运车、油罐车、渣滓清运车、企业员工通勤班车等车辆,经扬中三桥进入扬中的,可凭《应急车辆通行证》利用绿色通道优先通行(驾乘职员须作信息挂号、体温检测)。《应急车辆通行证》打点法式:①由车辆地点单元出具相关证实;②到市交通运输局四楼办公室打点,电话:0511-88322712,18913412007(徐福根)。
2.因工作需要逐日往返扬中至镇江的车辆及职员,可凭《防疫时代通行证》经扬中三桥检查通道驶入(驾乘职员须作体温检测)。《防疫时代通行证》打点法式:①驾乘职员在扬中三桥检查点支付空缺表格,据实填写齐全并粘贴本人照片;②到所属村(社区)或工作单元考核盖章(其中镇江籍范围职员在扬中行政奇迹单元、国有企业工作的,须由地点单元出具许诺、加盖公章;在民营企业工作的,须由企业地点地的村、社区考核盖章);③在扬中三桥检查点备案。
3.大众平常生活必须品运输车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可凭商务部分出具的证实函,经扬中三桥、泰州大桥检查通道驶入(驾乘职员须作信息挂号、体温检测)。证实函打点法式:①凭相关营运执照、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和许诺书到市商务局四楼商贸畅通科打点,电话:0511-88329211,13952980898(王志远);②商务局考核确认后,出具证实函。
4.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经扬中三桥、泰州大桥进入扬中的,可凭《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利用绿色通道优先通行(驾乘职员须作信息挂号、体温检测)。《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打点法式:车辆承运单元或驾驶人凭相关部分挑唆和转运等相关材料以及相关营运执照、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到交通运输局一楼窗口申报,由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路网平台同一打点,电话:0511-88329544,13805294779(施荣富)。
5.外籍货运车辆(重点疫区除外)来扬中送(取)货物的,须由扬中接收企业出具相关证实,经所属镇(街、区)赞成后,企业放置专人到卡口签定防疫许诺书,并经卡口挂号、检测体温后通行。扬中籍货运车辆前往外地(原则上暂不答应前往重点疫区)返回扬中的,持扬中派出企业填具的含车辆行驶线路、驾驶员和押货员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经所属镇(街、区)赞成的申请表,在卡口挂号、检测体温后通行。
6.凡上述车辆夹带、藏匿未挂号报备职员的,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扬中市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批示部交通管控组2020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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