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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日报明天 2020年4月3日上午,遵照最高群众法院下达的履行死刑号令,北京市第三中级群众法院对故意杀人犯孙文斌依法履行死刑。 北京市第三中级群众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孙文斌及支属将其母孙魏氏送至民航总医院治疗。孙文斌因不满医生杨文对其母的治疗,怀恨在心、意图报复。12月24日6时许,孙文斌在急诊急救室内,持事前预备的尖刀频频切割、扎刺值班医生杨文颈部,致杨文灭亡。孙文斌作案后报警投案,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群众法院一审对被告人孙文斌故意杀人案停止公然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孙文斌犯故意杀人罪,判正法刑,褫夺政治权利毕生。宣判后,孙文斌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群众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20年2月14日裁定采纳上诉,保持原判,并对孙文斌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群众法院核准。最高群众法院经依法复核,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核准了对孙文斌的死刑判决。 北京市第三中级群众法院在履行死刑进程中,依法充实保障了被履行罪犯的正当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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