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互助, “流浪”电动车店的呆萌猫头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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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有只猫头鹰不会飞……”5月24日早上,镇江丹徒公循分局谷阳派出所民警接到这样一则警情。民警施琦敏捷到达谷阳集镇中心的某电动车店,在墙角堆放电瓶处,发现了这只躲起来的年少小猫头鹰,它体型较小,而且很怕人靠近,正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显得非常呆萌。猫头鹰是国家二级庇护动物,民警在检查了小家伙没有受伤后,一边告诉林业部分,一边戴好防割手套,谨慎的把猫头鹰放在事前预备好的纸盒中,带回了派出所。









随后,民警积极与丹徒区林业部分获得了联系,约定待猫头鹰情况一般后由林业部分放飞大自然。民警对报警人热情救济猫头鹰的行为提出了表彰。警方提醒,猫头鹰是国家二级庇护动物,未经有关部分核准,不法收买、运输、出售的行为组成不法收买、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活泼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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