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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院原副调研员顾建华被解雇党籍 2016年已退休 据苏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苏州市委核准,苏州市纪委监委对苏州市中级群众法院原副调研员顾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题目停止了备案检查观察。 经查,顾建华违反政治纪律,匹敌构造检查;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礼;违反廉洁纪律,经过官方借贷获得大额回报;违反国家法令律例,操纵职务上的便当,为他人谋取好处,不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操纵原权柄或职位构成的便当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好处,不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操纵影响力受贿罪。 顾建华身为党员带领干部,理想信心损失,党员认识淡薄,毫无畏敬之心,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罢手,其行为性质卑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群众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讨并报市委核准,决议赐与顾建华解雇党籍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题目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顾建华简历 顾建华,男,汉族,1956年10月诞生,江苏苏州人,中心党校函授本科学历,1971年1月加入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2月,任苏州市中级群众法院履行庭副庭长;2001年7月,任苏州市中级群众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履行庭庭长;2002年12月,任苏州市中级群众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履行庭庭长;2007年4月,任苏州市中级群众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履行局局长;2010年8月,任苏州市中级群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13年2月,任苏州市中级群众法院副调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14年2月,任苏州市中级群众法院副调研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文书检查办公室审判员;2016年11月退休;2017年1月,免除苏州市中级群众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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