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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原副市长刘胜军:收受代价四百万衡宇,曾是涉黑贪腐典型.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徐某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其中表露了充任黑“庇护伞”的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原副市长刘胜军贪腐细节。判决书显现,被告人徐某,2020年1月15日因涉嫌犯行贿罪被本溪市群众检察院决议取保候审,同年1月20日由丹东市公安局振循分局承平派出所履行取保候审。本溪市群众检察院于2020年5月13日向辽宁省本溪市中级群众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被告人徐某在承揽东港市职教中心移址新建工程及配套工程项目进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好处,拜托时任东港市市长刘某供给帮助,刘某在衡宇修建工程施工承包天资及承揽工程事项上为徐某供给帮助。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徐某前后三次赐与刘某20万元及位于丹东市复兴区衡宇两处(总代价396.376万元),款物折合总计416.376万元。因犯行贿罪,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记者留意到,判决书提到的“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时任东港市市长刘某”为刘胜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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