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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群众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严重违纪违法被解雇党籍解雇公职镇江民生频道 明天 日前,经镇江市委核准,镇江市纪委监委对丹阳市群众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严重违纪违法题目停止了备案检查观察。 经查,符卫国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罢手,收受他人礼物、礼金、消耗卡等,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为黑恶势力充任“庇护伞”,违反大众纪律。此外,符卫国还操纵职务上的便当,为他人谋取好处,收受财物,数额庞大,涉嫌受贿犯罪。 符卫国身为党员带领干部,理想信心损失,纲纪认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法令律例规定,其行为性质卑劣、情节严重,应予严厉处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群众共和国监察法》《中华群众共和国公职职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讨并报市委核准,决议赐与符卫国解雇党籍、解雇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题目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符卫国简历: 符卫国,男,汉族,1965年7月生,江苏丹阳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8月加入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丹阳市委研讨室副科长、市委办副科长、科长,丹阳市埤城镇副镇长,麦溪镇党委副书记等职。2001年12月任丹阳市麦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年12月任丹阳市窦庄镇党委书记;2005年11月任丹阳市访仙镇党委书记;2010年8月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8月任丹阳市群众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0年7月免除其丹阳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2020年8月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接管其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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