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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法院: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辟区群众法院
履行案号:(2020)粤1391执847号
备案时候:2020年7月2日
失期被履行人姓名:孙苏宜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 :3203211985****3637。
户籍住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
生师法令文书肯定的义务:根据本院作出的(2019)粤1391民初165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令效力。
孙苏宜应向申请履行人付出租赁费258400元及违约金,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903.92元、履行费3865元。
被履行人实行情况:本院备案履行后,经依法传唤,至今仍未实行生效裁判义务。
法令结果:因被履行人至今仍未向本院申报财富或实行生效裁判义务,是以本院已对其采纳限制消耗办法和将其列为失期被履行人;假如被履行人仍拒不实行生效裁判义务,且合适《中华群众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才能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致使判决、裁定没法履行的,本院将会把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科罪检查起诉。
接待社会公众向履行法院供给其行迹和财富线索,并对其高消耗、转移或藏匿财富、躲避履行等行为停止告发,告发联系方式以下:
联系人:钟法官
电话:0752-5567090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镇新澳大道四街四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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