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案例入选最高院公布的长江流域生态情况司法庇护典型案例

[复制链接]

赞助会员

主题
0
回帖
0
精华
0
积分
2
爱豆
0 个
性别
保密
注册时间
2014-9-28
最后登录
2014-9-28
发表于 2021-2-26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扬子晚报网2月26日讯(通讯员 曹浏 记者 万凌云) 2日25日,最高群众法院举行消息公布会,向全国公布《最高群众法院关于贯彻〈中华群众共和国长江庇护法〉的实施定见》及长江流域生态情况司法庇护典型案例。镇江市京口法院一则案例——《被告人赵成春等6人不法采矿案》入选。

镇江一案例入选最高院公布的长江流域生态情况司法庇护典型案例-1.jpg

记者领会到,江苏省唯一2起长江生态庇护典型案例入选,这是镇江法院系统入选的唯一长江生态庇护典型案例。

据领会,时任京口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华军担任了这起典型案件的审判长。华军先容了这起典型案例的由来。2013年春节后,被告人赵成春与被告人赵来喜共谋,由赵成春负责在长江镇江段采砂,赵来喜以小船每船1500元、大船每船2400元的价格予以收买。2013年3月至2014年1月间,赵成春在未打点河流采砂答应证的情况下,雇佣被告人李兆海、李永祥在长江镇江段119号黑浮下流锚地四周水域利用吸砂船将江砂间接吸到赵来喜货船。赵来喜雇佣被告人赵加龙、徐培金等将江砂运输至其事前联系好的砂库予以销售。

经有关专业部分判定,赵成春、赵来喜、李兆海、李永祥不法采砂38万余吨,形成国家矿产资本破坏代价152万余元。赵加龙介入不法采砂22万余吨,代价90万余元;徐培金介入不法采砂15万余吨,代价62万余元。

镇江一案例入选最高院公布的长江流域生态情况司法庇护典型案例-2.jpg

2017年4月,京口法院依法对该起案件停止开庭审理。京口法院一审以为,被告人赵成春、赵来喜等6人违反矿产资本法的规定,未获得采矿答应证不法采矿,情节出格严重,均已组成不法采矿罪,别离判处赵成春、赵来喜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惩罚金20万元;李兆海、李永祥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2万元;赵加龙罚金1.8万元、徐培金罚金1.6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并没收吸砂船。镇江市中级群众法院二审保持一审判决。

京口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时任环资庭庭长的邹永超告诉记者,分歧于之前抓获违法采砂船,一般多是罚款、批评教育,最多是撤除采砂船上的采砂工具。但这样不能处理底子题目,过一段时候,不法采砂又会死灰复燃。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本案是在长江河流不法采砂激发的刑事案件,群众法院快办、重办,这对其他长江河流不法采砂者是一种警示,有力震慑了不法采砂行为,对庇护长江生态情况影响严重、意义深远。

镇江一案例入选最高院公布的长江流域生态情况司法庇护典型案例-3.jpg

现场

邹永超先容说,长江河流砂石资本具有保持河流潜流、稳定河流形状、供给生物栖息地、过滤河流水质等重要功用。不法采砂行为不但致使国家矿产资本的流失,还严重影响长江航道和防洪堤坝平安,风险社会公共好处。本案中,群众法院加大对不法采砂犯罪行为的惩办力度,对6名被告人依法予以重办,斩断“盗采、运输、销售”一条龙犯罪产业链条,彰显了群众法院用最严酷制度、最周密法治庇护长江流域生态情况、保护沿岸群众大众的生命财富平安的顽强决心。

校订 徐珩

来历:紫牛消息

小编TIPS:记得点击下方的二维码下载APP,并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哟

扫描下载APP

快拿出手机扫一扫吧!

扫描关注公众号

快拿出手机扫一扫吧!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