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红包”拒不退还?法院:犯偷盗罪!

[复制链接]

高级会员

主题
9912
回帖
2237
精华
0
积分
49295
爱豆
49295 个
性别
保密
注册时间
2018-2-14
最后登录
2020-8-8
发表于 2021-10-14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抢红包”拒不退还?法院:犯偷盗罪!  “抢红包”本是一种兴趣活动,可是,有的红包假如抢了拒不归还的话,是会被究查法令义务的。克日,临沂市沂水县群众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路案件。  2020年1月31日,李某经过扫描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内分享的“某高校校友谊”微信群二维码,加入该群。李某在明知该群内红包系由专人接收并用于采办抗疫捐赠物资的情况下,当日抢了2个红包,总计300元。群成员发现后,要求李某退还红包,李某拒不退还并退出该群。随后,李某再次经过扫描二维码进入该群,并抢了5个红包,总计900元。群主发现后,李某被拉黑,没法进入该群。  2020年2月1日,沂水县公安局从被告李某处扣押现金1200元,并经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退还给被害人。2021年8月4日,沂水县群众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以为,被告人李某以不法占有为目标,在无权占有微信群内定向红包的情况下仍然支付红包且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加害了百姓的正当性财富好处。被告人李某归案后照实供述首要犯罪究竟,系率直,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惩罚。终极,依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犯偷盗罪,罚金2400元。

小编TIPS:记得点击下方的二维码下载APP,并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哟

扫描下载APP

快拿出手机扫一扫吧!

扫描关注公众号

快拿出手机扫一扫吧!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