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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6日讯(记者 万凌云) 为兼顾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成长工作,满足扬中广大市民公共出行需求,扬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批示部交通口岸防控组就有序规复该市公共交通运营相关事项,通告以下:
1.5月7日零时起,扬中市城乡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有序规复运营,出租汽车运营范围不出镇江市。镇江市域之外的远程客运、扬高汽渡规复运营时候另行告诉。
2.市民可下载“江洲行”APP查询公交各线路具体发班信息,公道放置出行。征询办事热线:0511-85101622。
3.各运输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义务,严酷依照交通运输部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份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做好车辆消杀和从业职员健康监测等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通告要求,广大市民自觉遵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搭车必须全程标准佩戴口罩,扫“镇江通行码”上车,对未佩戴口罩乘客,一概拒绝上车。凡发现处置不法营运的车辆,可第一时候向扬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法律大队停止告发,告发电话0511-88324689。
校订 徐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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