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本人于2021年9月28日与镇江润州区奥园誉峰澜樾庭开辟商签定购房条约。条约说明该小区8号楼于2023年10月31日之前托付,若推延托付90往后,可无来由退房并按总房价万分之五补偿违约金。2023年10月份开辟商奉告因疫情缘由,推延两个月托付。本人于2024年3月31日给该售楼处及负责售楼工作职员寄催告函,并批注来由要求协商退房,该售楼处奉告不退房,如若想退请走司法法式,或等至2024年6月底托付。6月份奉告7月底托付,7月奉告9月中旬托付,9月又奉告10月20日之前托付,停止2024年10月15日,本人仍未收到托付告诉书。拨打12345征询,给的回答又酿成10月底之前托付。推延托付时候一拖再拖,还说这个项目是镇江保交楼项目?
打点进度:10月15日,网友留言反应,问政江苏栏目组已转办,今朝已经超期41天未办结。(问政江苏栏目组电话:025-58681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