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状告圈外人,镇江一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赞助会员

主题
0
回帖
0
精华
0
积分
2
爱豆
0 个
性别
保密
注册时间
2014-9-28
最后登录
2014-9-28
发表于 2025-1-18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赠与圈外人财富?

另一方可要求返还!

女子状告圈外人,镇江一法院判了!-1.jpg

女子张某和男人曹某

是一对夫妻

两人于2014年2月挂号成婚

夫妻俩婚后并没有约定

相关的财富归各自一切

2021年3月,曹某熟悉了女子杨某

两人很快成长成为情人关系

以后

曹某屡次向杨某转账了

总计22万余元

张某发现后,起诉至法院

要求杨某返还这22万余元

女子状告圈外人,镇江一法院判了!-2.jpg

句容市群众法院下蜀法庭法官助理 徐伟

曹某将与被告张某的配合财富,私行转账给被告杨某的行为,明显侵害了被告张某的正当权益,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该赠与行为全数无效。

终极

法院判决

杨某返还张某22万余元

女子状告圈外人,镇江一法院判了!-3.jpg

针对此类案件,最高法暗示,婚姻关系存续时代,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厚义务等目标,擅自将婚内配合财富赠与他人,不但侵害了夫妻配合财富同等处置权,更是一种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司法对此果断予以否认和摈斥。为此,诠释明白规定,夫妻另一方主张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无效的,群众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富。

转自:南京零间隔

来历: 最镇江

小编TIPS:记得点击下方的二维码下载APP,并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哟

扫描下载APP

快拿出手机扫一扫吧!

扫描关注公众号

快拿出手机扫一扫吧!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