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广场发生火灾,“熊孩子”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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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8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防平安从娃娃抓起”

这句话不能只是说说而已

未成年人由于猎奇心强

喜好摸索天下

略不留意便能够肇事

让日子红红“火火”

这不

镇江俩熊孩子闯大祸了!

镇江一广场发生火灾,“熊孩子”干的!-1.jpg

镇江京口区滨水路

滨江风光带广场的

滑滑梯被烧毁!

镇江一广场发生火灾,“熊孩子”干的!-2.jpg

镇江一广场发生火灾,“熊孩子”干的!-3.jpg

2月7日

记者来到滨江风光带

看到此处的滑滑梯大部分已被烧毁

空中的塑胶步道也被烧焦

上方的遮阳伞也裂了好几道大口子

滑滑梯四周已被鉴戒线围住

“挺好的一个文娱设备

现在烧成这样了

真的很惋惜”

市民王师长告诉记者

他昨天散步时就已发现这个情况

镇江一广场发生火灾,“熊孩子”干的!-4.jpg

随后,记者联系到京口区四牌楼街道

相关工作职员先容

他们已领会这一情况

工作职员已到现场检察

并上报下级文体主管部分

那这一变乱是什么时辰发生的?

又是怎样发生的呢?

据警方先容

失火时候为2月5日22时30分

那时有市民发现滑滑梯处着火

随即报警

警方事后检察监控发现

2名未成年人在此处玩火

随后激生机灾

记者还从警方处领会到

相关单元预估此次火灾损失

到达十几万元

警方已告诉2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积极调和相关补偿事件

孩子私行玩火

不但轻易风险本身平安

如果对他人形成侵害

监护人也需要承当响应法令义务

↓↓↓

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惩罚的,应责令其家长大概监护人加以管束;在需要的时辰,依法停止专门矫治教育。

按照《中华群众共和百姓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才能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形成他人侵害的,由监护人承当侵权义务。

图文:卞婷婷、金凯

来历: 最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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