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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镇江市润州区群众法院对镇江市润州区群众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原局长常开国(正科级)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常开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惩罚金群众币六十万元。
案件详情
常开国在担任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局持久间,操纵职务便当,在工程扶植、校园食堂承包、工作放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好处,于2005年至2015年间前后屡次不法收受行贿,总计折合群众币182.5万余元。
常开国简历
1955年8月29日诞生,男,江苏丹徒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1980年8月,在丹徒县大港中学工作,前前任教师、团委书记、政教处副主任、党支部委员;
1989年9月,任镇江市上党高级中学副校长、党支部委员;
1991年9月,任丹徒县三山职业高级中黉舍长、党支部委员;
1996年1月,任丹徒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
1998年11月,任丹徒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年8月,退休。(来历:交汇点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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