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关于遴选 修建装修装潢合作企业的通告 为扩大招标范围,进步我局自行招标采购工作的通明度和合作性,根占有关法令律例的规定,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修建类和装修装潢类合作企业,归入本局有关招标采购备选合作企业库,在本局采用约请招标、合作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展开招标时,经过在库内随机摇号的方式肯定介入投标企业。介入报名企业需具有以下条件: 一、合适《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具有自力法人资历,营业执照、平安生产答应证经年检有用,具有实行条约所必须的经济、财政和响应的构造才能;经过职业健康平安治理系统、情况治理系统及质量治理系统认证。 二、具有修建装修装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天资,近三年以来承当过衡宇修建装修装潢工程施产业绩(供给在招投标监视治理部分或其他行政主管部分备案的施工条约复印件,时候以条约签定时候为准)。 三、项目司理需具有三级及以上建造师资历,持有有用的平安生产考核及格证书,且为本公司在册职工(供给企业注册地点地社保政府主管部分出具的近半年社保证实),近三年来承当过类似衡宇修建装修装潢工程项目。 四、没有处于被责令破产、投标资历被取消、财富被接收或解冻、被清算或破产等状态,近三年无严重平安质量变乱,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外省企业需满足江苏省省外扶植工程企业进苏备案治理相关要求,省内外市企业须满足进镇的相关备案要求。 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照顾有关天资证实材料(需照顾以上证实材料原件,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到镇江市公安局报名,报名停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下午5:00。联系人:殷同福;联系电话:88956279、13952926826;联系地址:镇江市公安局5号楼319室。 镇江市公安局 2015年10月15日 |